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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 乘 論 凡 例

一、 大乘論藏,有釋經論、宗經論;釋經論,已會入經藏,於所釋之經下閲竟,今此唯宗經論。

二、 大正藏中,論藏分爲:毘曇、中觀、瑜伽、論集、四部。毘曇,即小乘論。兹分:中觀、瑜伽、論集、集經四部。

三、 中觀部中,先閲中論、十二門論;百論之後,閲提婆菩薩諸論;壹輸盧迦論之後,把龍樹菩薩之著書一併閲之,等於讀龍樹大士叢書。其次序及筆記,系依太虚大師“法性空慧學概論”。印順論師“印度之佛教”中“性空唯名論述要”,亦編入中論筆記。

四、 佛母般若論二部,原是釋經論,但經藏中未見此經;既屬般若,乃附於中觀之末。

五、 中觀諸論閲畢,即閲三論宗諸書。

六、 瑜伽部中,先閲本論——瑜伽師地論,次閲諸支論,然後閲成唯識論。唯識法相宗諸書,亦於瑜伽部後,一併閲之。

七、 論集部,統收中觀、瑜伽二部以外其他諸大乘論。

八、 集經部,收西土撰述,即:諸經要集、法句、譬喻、禪觀、道地、及諸讚頌,乃至馬鳴、龍樹等大士傳記。唯八大人覺經、四十二章經,已入經藏方等部;付法藏傳入禪宗。

大 乘 論

一、 中观部

一、 中論(中觀論)

四卷(或作六卷),二十七品,四萬二千餘字。大藏第三十册(一—三九)。龍樹菩薩造。梵志青目釋。姚秦· 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。

此論,相傳有五百頌,分二十七品;然據大正藏本,僅四百四十六頌。據説藏文本則符五百之數,則中文本頌數之不足,或由譯者約束攝收而減少,或梵文原係擧其概數?不得而知。

品目中第一字,麗藏本皆作“觀”,宋元明藏,則前十四品除第七觀三相品之外,其餘十三品皆作“破”,如破因緣品乃至破合品。

從字面上看:破爲破斥,觀爲觀照;則二十七品中,有十三品爲破斥,有十四品爲觀照;然與實際文義不合。應知:各品皆以中觀方法,徧種種法推察下去,畢竟不能成立,畢竟空無所得,故觀即是破。

觀破可爲悟他——凡夫、外道、小乘、有所得大乘言;亦可爲自心中有種種執見,用此觀破。起觀察時,徧於自他心中之所執所立,推求到究竟都不可得,同時亦即爲破;是故不能以觀破而分。

觀因緣品第一 十六偈。

緣起法,空假無碍爲中道,而要在明空,此所以中論以八不緣起爲宗要也。常人以一切法爲自性有,乖緣起則一切倒,論理則不成,修行則不得解脱,擧此一切倒而空之、不之可也;八不、特示其要耳!

    不生亦不滅,    不常亦不斷;

    不一亦不異,    不來亦不出(去)。

    能説是因緣(緣起),    善滅諸戲論;

    我稽首禮佛,    諸説中第一;

八不、滅一切戲論,一一“不”滅一切戲論,其義、極深玄,姑爲作一途之解。緣起唯名,新新生滅宛然而非自性有。何者?自性成則“不從生”;

    諸法不自生,    亦不從他生;

    不共、不無因,    是故知無生。

不生則不滅,本自無生,今後何所滅?即自性而觀於當念,則生滅不成。因力在、則生命常在,因力盡、則命根即斷,緣起常斷宛然唯假名,而自性不成。“若有自性者,非無故應常,若先有現無,是則應成斷。”(第十五、觀有無品偈。原文:“若法定有性,非無則是常,先有而今無,是則爲斷滅”。般若燈論此偈第一句是“若法有自性”。)蓋無自成之自性,則無“非新有”之常在。不常則不斷,何實有可壞而使無?即自性而觀於一生,則常(變)、斷不成。前藴滅而後藴生,自作自受則一,前滅後生則異,緣起唯名而一異成。自性有、則“若天人各異,則不應相續”(第二十七、觀邪見品偈,原文:“若天異人者,是則無相續”),“若天即是人,則墮於常邊。”(同上)無“不待他”之獨存,故不一;不一即不異,無獨存之一,更何有敵對之别異耶?即自性而觀於三世,則(同)一、異不成。

生死無所來而來入三界,涅槃無所至而去至寂滅。生死之來如幻化,涅槃之去如幻化,所謂“一切法如幻如化,涅槃亦如幻如化;若有一法過涅槃者,亦復如幻如化。”假名如幻則成,自性有則“已去無有去,未去亦無去,離已去、未去,去時亦無去。”(第二、觀去來品偈)無去則無來。即自性而觀於始終,則來去不成。

戲論無邊,正觀緣起之八不,則自性空而分别滅,分别滅而戲論息矣!

此八不之緣起中道,爲三乘解脱所共由,而菩薩則不共。何者?於唯名之緣起流中,一切有情莫能正覺,味無性假名而執以爲自性之真實,曰無明。無明者,蒙昧之認識也。於五藴和合之有情,妄執爲實,曰我見;於五藴執實,曰法見。所緣之我法不同,而執爲自性之真實則一。此常識中樸素之“自成”“不變”“獨存”感,即十二緣起支之無明,迷妄之本,生死之根,一切有情所同然者也。基此根本之無明,經 學者之分别,生衆多枝末之戲論:於我見,計小我之靈魂,大我之天帝;於法見,許一一法之實色(物)、實心,或一切法之唯色唯心。即此無明之妄見(觸),觸境生情而離合悲歡失其正(受);妄情所繫,生貪、瞋、邪見而發爲縱我役物之行(愛取);意導行而事業成(有);隨善惡業而苦果生也。

解脱之道,在反其道而行之。“業惑從分别,分别從戲論,戲論因空滅”。以空滅之者,破分别執而達於自性之本空;我無自性曰我空,法無自性曰法空,假名不同而性空則一。聲聞直自我空入,我性空而法見不生。菩薩徧達一切法空,而反歸於我空之門。達我法空,則戲論息而生死永滅。

龍樹菩薩有見於緣起之空有無碍不落兩邊,尤有見於性空爲中道之門,乃擧緣起之八不以標宗,而以“瞿曇大聖主,憐憫説是法,悉斷一切見,是故稽首禮”(本論之最後一偈)結之。

——以上録“印度之佛教”第十二章第三節性空唯名論述要中釋八不義。

觀去來品第二 二十五偈

觀六情品第三 八偈

觀五陰品第四 九偈

觀六種品第五 八偈

觀染染者品第六 十偈

觀三相品第七 三十五偈

觀作作者品第八 十二偈

觀本住品第九 十二偈

觀然可然品第十 十六偈

觀本際品第十一 八偈

論釋“大聖”云:聖人有三種:一者、外道五神通,二者、阿羅漢,辟支佛,三者、得神通大菩薩。

佛於三種中最上,故言大聖。

釋“生死無始”云:佛所言説,無不是實。説生死無始。何以故?生死初後不可得,是故言無始。

觀苦品第十二 十偈

觀行品第十三 九偈

    大聖説空法,    爲離諸見故;

    若復見有空,    諸佛所不化。

觀合品第十四 八偈

觀有無品第十五 十一偈

觀縛解品第十六 十偈

觀業品第十七 三十三偈

    雖空亦不斷     雖有亦不常

    業果報不失     是名佛所説

觀法品第十八

問曰:若諸法盡畢竟空,無生無滅,是名諸法實相者,云何入?

答曰:滅我我所著故,得一切法空無我慧,名爲入。

    諸佛或説我     或説於無我     諸法實相中     無我無非我

    諸法實相者     心行言語斷     無生亦無滅     寂滅如涅槃

    一切實非實     亦實亦非實     非實非非實     是名諸佛法

    自知不隨他     寂滅無戲論     無異無分别     是則名實相

信有四種:一現事可信;二名比知可信,如見煙知有火;三名譬喻可信,如國無鍮石,喻之如金;四名賢聖所説可信,如説有地獄,有天,有鬱單越,無有見者,信聖人語故知。

因破我法有無我,我決定不可得,況有無我?若決定有無我,則是斷滅,生於貪著。如般若中説:菩薩有我亦非行,無我亦非行。

觀時品第十九 六偈

觀因果品第二十 二十四偈

觀成壞品第二十一 二十偈

觀如來品第二十二 十六偈

    空則不可説     非空不可説

    共不共叵説     但以假名説

戲論,名憶念取相,分别此彼,言佛滅不滅等。

觀顛倒品第二十三 二十四偈

觀四諦品第二十四 四十偈

龍樹菩薩之學綱,在二諦,在無俗諦得第一義,得第一義入涅槃。其言曰:

    諸佛以二諦     爲衆生説法

    若不依俗諦     不得第一義

    不得第一義     則不得涅槃

所謂二諦者,即緣起之中觀也。阿含以“我説緣起”爲宗;般若經論以“觀十二因緣如虚空不可盡,爲菩薩不共中道妙觀。”緣起即一切法,爲“此有故彼有,此無故彼無”者。若假名相而辨説之,則緣起是“無自性”,自性無故空,是“唯名唯假”,唯假名則有。宛然有而畢竟空,畢竟空而宛然有,空有相成不相奪,即緣起之中道。故曰:

    因緣所生法     我説即是空

    亦爲是假名     亦是中道義

緣起者,不離因緣而有,而非自成。“不從生”之自成,曰自性。即自性而論之,自成者必爲“非新有”之常在,“不待他”之獨存。自成(實),常在(常),獨存(一) ,以理智而觀於緣起之存在,了無毫釐許可得。以:

    未曾有一法     不從因緣生

    是故一切法     無不是空者

緣起法無此“自性”之爲空,非説因緣假有亦無也。

常人之於世間,莫不多少有見於“從生”“新作”“待他”;然自常識之所見,科哲以至神教之想像,又無不以世間之本質,爲真實自成者,或常在獨存者,聞佛説真實自性空,則瞿然而驚,誤以爲一切都無也。本此見以相責,故曰“若一切皆空,應無生無滅”(四諦品偈最初二句)等。知真實之自成,論理即不得不爲常在與獨存;自成、常在、獨存,則世間因果生滅等,不復可能!龍樹菩薩,因之轉以相責曰:“若不許空者,彼一切不成”。反之,唯其無真實之自性,乃依因待緣而得成;如幻如化,唯名唯假,無毫釐許自性,而因果染浄無不成。“以有空義故,一切法得成”,此即緣起中道觀之特色,非世學者所能解。緣起法,性空假名不相碍,而常人以無智所蒙,見聞覺知之所及,輒計以爲真實自性有。此常識之真實,曰俗諦。一切法非無,而真實自性實不有。非有而執以爲實有,藉緣起之正見以徹破之,觀一切法自性空。此理智之真實,曰第一義諦。釋尊以常識之真實,顯理智之性空,引凡入聖,安立二諦之本也。有情情滯於實有,佛教乃盛談乎性空。解性空,則見性空之假名,圓見緣起之中道,豈執空而撥有哉!(四諦品至此,全録性空唯名論述要。)

觀涅槃品第二十五 二十四偈

從因緣品來,分别推求諸法,有亦無,無亦無,有無亦無,非有非無亦無,是名諸法實相;亦名如、法性、實際、涅槃;是故如來無時無處爲人説涅槃定相;是故説:諸有所得皆息,戲論皆滅。(論文)

觀十二因緣品第二十六 九偈

觀邪見品第二十七 三十一偈

印順論師云:行菩薩道者,始自發心,終訖成佛,略爲二道、五菩提。五菩提者:

有情於生死中,從佛聞,弟子聞,經典聞,引生性空見、大悲心,確立圓成佛果之大願,曰發心菩提。

初發心者,或自信入,或自悲入,或自慧入,結歸於三心圓具之大菩提願。依斯大願,動悲心而行六度、四攝行,集福智資糧,折伏粗煩惱垢,曰伏心菩提。

以悲心悲事而大願彌固,空解轉深。空得悲而不捨有情,悲以空而不著戲論,方便成就,斷煩惱,達一切畢竟空,入無生法忍,曰明心菩提。 此三者,初發願心,中成悲事,後證空寂,曰般若道。從凡入聖,以空慧爲本也。(此下是聖人所行。)

即此明心菩提,正見法性即見佛,是真發菩提心者(前發菩提心是世俗發心)。得無生忍已,以大悲願力爲因,煩惱習爲緣,得法性生身,以無所得爲方便,隨機應物,行六度四攝之行。菩薩自利(脱生死)已具,此心此志,唯成熟有情與嚴浄國土,無復他事。自生死中出,薄餘習,到一切智中住,曰出到菩提。

因圓果滿,斷餘習而成佛,曰究竟菩提。

此三者,初發心,次悲行,終圓證,曰方便道。從自脱以脱他,以即空之巧慧爲本也。

於此二道五菩提而行菩薩道者,根性有利鈍之異,此以創(注意)發大心而分别之。

或有信戒無基,福慧微劣而創發菩提心者,自空慧入,則厭離心切,墮聲聞中;自悲心入,則敗壞菩薩,成仁民愛物之行,墮凡夫中;自信門入,則神佛雜濫,墮外道中。如乘羊而爲萬里之行,鮮有不退失者。其有無量百千萬億中,若一若二住不退失者,初觀無常等十五事而後入空,鈍根也。

或有曾集福智,善修信戒,心未純浄(卑怯自私,戀世之情猶深)而創發大心者,願以正其志,悲以植其福,智以滌其滯,不急不緩,成中道之行。直自性空門入,歷二僧祇劫而後得無生法忍(此中又有三品,此下品也)。此如乘馬而行,久久而後生,中根也。

或有無量生中積集無量福智,從不見佛聞法,而究窮事理類大慧,仁愛及物近大悲,求達至善若大願;今生利根,悲熟,得善知識,創發菩提心,即直悟無生而趣佛道。於中復有三品:或入無生忍,或得忍而即成嚴土熟情之行,或得忍而直入究竟菩提。如乘神通(日月通、聲聞通、佛通)而行,瞬息即至,利根也。

論曰:“無常爲空初門”;“空爲無生初門”;“無生助佛道門”;隨根性之利鈍而初入觀門之不同如此。夫上根,百千萬億不得一,生而知之,不可以力求。其有不甘墮外道、凡夫、聲聞中者,則中根猶可勉學而行之!行之道,從性空見,悲濟行,菩提願之相資不偏中求。(以上録性空唯名論述要)(印公著有“中觀論頌講記”及“中觀今論”,見妙雲集。宜參閲。)

中論在中文所傳者,本頌爲龍樹菩薩造,散文是梵志青目釋。羅什謂其所釋能得龍樹本意,不過文句稍有缺漏,羅什譯時予以添補。中論青目釋,素爲我國講習中論共同引用之通依本,尤爲三論宗立宗之根本依。

據羅什三藏所傳,其時印度之中論釋,有數十種之多;不但佛教學者,即一般普通之學問家,都要研究。大藏中,譯成中文之中論釋,除以上所明青目釋之外,尚有三種:

(一) 順中論義入大般若波羅密經初品法門(簡稱順中論)

二卷,一三七二七字。大藏第三十册(三九—五○)。元魏· 婆羅門瞿曇般若流支譯。

此論題龍勝菩薩造,嘉祥大師謂:即是龍樹。無著菩薩釋,但不别釋頌文,只取中論義,順義發揮,而入般若法門耳。

(二) 大乘中觀釋論

九卷,十三品,二萬五千餘字。大藏第三十册(一三六—一五八)。安慧菩薩造。宋· 沙門惟浄等譯。

釋中論偈,僅至十三品而止。

安慧比清辨早,乃唯識師中較與中觀論相近者。然亦猶如護法菩薩之釋聖天廣百論,或不爲中觀論師所重,但足以代表中論之一派思想。

(三) 般若燈論釋

十五卷,二十七品,十萬四千餘字。大藏第三十册(五一—一三五)。龍樹菩薩造偈,分别明菩薩釋論。唐· 中印度三藏波羅頗密多羅譯。

分别明菩薩,解釋中論五百偈。由此可知:中論亦名般若燈論。太虚大師云:考分别明,即奘譯清辨;分别即辨,明即清也。此爲印度後期與唯識師互相辨難之中觀論師,亦是中觀中重要之一派。

波羅頗密多羅,此云作明知識。以唐武德九年,高平王出使入番,相見之後,王即奏聞,下勅徵入,乃與高平王同來謁帝。於貞觀元年(六二七)十一月二十日達京,勅住興善寺。譯經論三部,共三十八卷。貞觀四年六月,於勝光寺譯此論,至六年十月十七日畢。貞觀七年四月六日,寂於勝光。春秋六十九。(開元録八)

此本,以譯文不甚明晰,少有講授研習者。

此土古德之註疏,現僅存嘉祥大師之中論疏而已。

①【 中論疏】

十卷(或分作二十卷),二十萬餘字。大藏第西十二册(一—一六九),卍續藏第七十三册(一八九—三六八)。隋· 沙門吉藏撰。

此爲註釋青目釋、羅什三藏譯出之中論也。沙門僧叡爲之作序。疏中,先釋序文。

中論二十七品,疏出二種義:㈠ 爲隨根,㈡ 爲隨義。依隨根門而言:則二十七品之一一、莫非隨於衆生之機根,而皆爲入道之法門者,故無辨其連關而次第生起之必要。若就隨義門言:則二十七品,自有其連關而次第生起之意義:初二十五品,破大乘之迷失而明大乘之觀行;次之二品,破小乘之迷執而辨小乘之觀行;最後邪見品之末段,重明大乘之觀行,推功而歸於佛。

初二十五品明大乘之觀行中:自初品訖成壞品之二十一品,破世間之人法而示其觀行;觀如來品以下之四品,破出世之人法而示其觀行。如此、最初破世出世二種之人法而示大乘之觀行者,蓋爲直往之機也。次明小乘之觀行,乃爲囘小入大之機也。此中之十二因緣品,於生死顯其過患;邪見品,則明斷惑入道之法門焉。而最後推功歸佛者,以欲使人於上來所明之法門發生信仰故耳。

自因緣品第一至成壞品第二十一破世間人法示大乘觀行約直往機
自第二十二品至涅槃品第二十五破出世人法
十二因緣品二十六顯生死過患示小乘觀行約囘小入大機
邪見品第二十七明斷惑入道
重示大乘觀行,推功歸佛

——中觀論註疏竟。